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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律师服务的改革和创新
作者:admin 时间:2011-11-10154次浏览

马旭东/文  

律师服务的改革和创新在现代经济中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现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推行的品牌化效应到金杜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道路,似乎业务的改革和创新是一个律所或者说是一个律师发展的必备环节,如果没有改革和创新,那么你将会很快湮灭在这个快速发展时代中。我们听到的消息大多是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服务上的改革和创新,而对于常州这样一个中等城市而言,改革和创新之路也是必然要走的,现在我们需要衡量的问题是常州的律师服务是否存在像大城市律所一样改革和创新的条件,以及现阶段我们能从哪些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  

常州律师服务的现状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常州地区经济的蓬勃发展,常州的律师服务业也得以迅速的发展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主要表现为:  

一、律师队伍不断的壮大。现常州有执业律师800多人,律师事务所30余家。可以说常州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律师职业群体,能够保证为常州的法律服务市场注入稳定剂。  

二、律师的职能作用日益凸显。常州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带动纠纷的增多,而现代经济纠纷往往不是双方协商能够决定的,纠纷的复杂性不是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同时很多成长型企业的转型也需要律师的积极介入,加强制度和规章的建设,这些情形的出现,使得律师在现代经济中的协调和处理纠纷的职能作用日益丰富。  

三、律师服务领域不断扩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律师服务的传统领域已远远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开拓新的领域成为常州律师服务新的发展前景。  

当然在看到这些成就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常州律师服务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常州的律师服务还是以传统业务为主,对新业务和新领域的开拓能力不强。据笔者的调查和实践所知,常州律师还积极地专注于传统的诉讼业务,对于新业务和新领域也想进行开拓,但绝大部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常州的律师服务还是以低端业务为主,对于高端业务的学习和开拓能力严重不足。随着常州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大量的外资企业进驻,民营经济的突飞猛进,企业的转型和并购必然对本地律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很多大中型企业还是倾向于聘请南京或者上海的律师作为其法律顾问。  

三、常州的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意识和律师的宣传意识还不强。现在常州律师事务所注重自我品牌宣传、建设的还甚少,律师事务所只是律师之间一个松散的连接,并没有形成合力。律师的宣传还仅限于朋友关系的推荐,并没有真正走市场化的营销。  

四、低端业务竞争激烈。随着常州越来越多新律师的加入,由于本身专业知识的局限,大多律师都集中在承办低端案件,造成低端案件的恶性竞争,如不能形成良性发展,必将影响到律师的整体素质,也必将影响到律师制度的改革。  

五、两极分化严重。根据笔者对常州执业律师调查分析及归纳,现在常州律师业务能有良好开展的大概有三类人:一是社会关系网发达的律师,二是专业知识够硬的律师,三是能积极创新开拓新业务,尝试新方法的律师。前两种律师毕竟占少数,第三种律师更加缺乏,所以这就造成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  

其实大多行业内人都知道常州律师服务存在这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不能逃避,而应该积极地面对。笔者分析后认为,第三种能积极创新开拓新业务,尝试新方法的律师是大多律师能够参与的,也是现实可能性最大的,那常州现在有无进行律师服务改革和创新的基础呢?  

常州律师服务改革和创新的基础  

任何事物的改革和创新都必须要有一定的基础,否则则是天方夜谭,盈科律师事务所和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成功改革与创新源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律所的竞争和市场的细化对律师事务所专业化的需求越来越强。而常州是否具备律师服务改革和创新的基础呢?笔者认为常州现在已经有改革创新的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才支持。截止2010年底,常州约有律师800人左右,其中绝大部分都有本科以上学历水平,具有良好的服务素养,且其中很多都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和海外留学背景,同时部分律师还拥有其他相关领域从业资格,这一切都为常州律师服务的改革和创新奠定了人才基础。  

二、常州经济规划的逐步实现。  

常州现在有一个国家级开发区,三个省级开发区,武进区高新开发区也有望升为国家级开发区。而同时常州市政府和各区政府积极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大量的高新企业必将进驻常州,同时民营企业的转型和升级必将会对律师服务本身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有关政府部门的推动。  

《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指出“十二五”发展处于关键转型期,指出我市发展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加快结构调整刻不容缓,加快创新型经济发展和创新型人才集聚刻不容缓,加快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刻不容缓,加快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服务刻不容缓。并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着重要求服务创新的理念。这说明政府对于服务创新的支持。同时市、区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也在积极鼓励律师服务的自我创新。  

四、其他兄弟城市律师事务所成熟的经验。  

对于律师服务的改革和创新,我们也是可以找到成功经验的。美国的ChipHeath和DanHeath博士对于改变过程中的挫折就指出,所有的创新和改革一开始都会遇到阻力甚至是排斥,但是我们总能在创新和改革过程中找到一两个成功的案例,分析它为什么成功,从而成为我们借鉴的蓝本。而其他兄弟城市如苏州、无锡等发展程度相差不大的律师事务所有成功的经验。其中有上海建纬律所在苏州分所开展专项业务,江苏立泰律所立足本身,大胆创新,形成自己的特色品牌。这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五、常州律师服务发展不足的必然要求。  

上文我们提及了我们常州律师服务的不足,这些不足已经存在很久,很多有志于改革和创新的律师也都尝试过进行改革,但大都中途放弃。常州现在律师服务进行改革和创新的基点一般是加盟大所成为分所进行学习或者自己照搬成功经验进行试探,前一种方法同行中好像对此感觉收效甚微,后一种方法由于成功的不可复制且缺乏自己的特色元素而渐渐冷淡。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样就放弃和背弃改革和创新,毕竟这条路有着坚实的希望,也希望有志之士能继续不断推动常州律师服务的改革和创新。  

常州要有适合自己发展程度的改革和创新  

常州作为一个中等城市,有着自己明显的特点,其中如武进区民营企业居多,外资企业的大量进驻,高新企业的迅猛增加等,如何找到适应常州自己律师服务改革和创新的方法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虽然这些方面算不得是实质意义上的改革和创新,但是确实是一种新的方法和途径。  

一、“T”字型发展战略。这是我援引斯坦福大学Seelig教授的“T”字型人才发展而来。律师服务在竖向应当在逐步稳固自己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加强对自己感兴趣专业领域的挖掘,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在横向上我认为我们律师本身不应该仅仅和政府部门以及司法机关联系紧密,而且可以和其他诸如对业务开展有帮助的事务所或机构形成合作关系,这类事务所或机构如会计律师事务所、商标事务所、专利事务所等等。而采取这种策略跟常州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是挂钩的,现行的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小,都不能形成像大城市律师事务所那样全能型的律所,所以只有这样,才能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目前,江苏常弘律师事务所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尝试。  

二、小型团队的服务模式。  

团队的优势我在此不多说,大家也都知晓。但是常州的经济发展,企业转型和中大型企业的进入,单个律师的服务已经很难满足现代企业的需求,同时两极分化的严重导致业务量小的律师被兼并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会加重聘用律师的比重。所以笔者认为合伙人以上的律师可以尝试组建自己的团队,这个团队必须是紧密的而不是所谓的松散的人员吸纳,如果可以的话,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可以进行分工,从而进行流程化操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营销模式的改变。  

常州本地律师服务的营销现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以亲友为主,二是政府部门包括司法机关,三是通过网络和媒体。其中第一和第二个占主要方面,对于第三个方面,有部分律师经常发表论文,建立自己的网站等等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但是这些宣传手段不仅少而且覆盖面不广,所以以所为单位的品牌宣传是非常重要的,律所应每年预留发展和宣传基金,此其一。其二律师个人的自我营销,律师营销如著书等,但是技巧的话只要做细做耐心,勇敢突出去,如我所现在某些律师正在定期编写宣传册,通过不同的途径去宣传,效果显著。  

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身心态的调整。  

梁漱溟老先生认为人对于“改变”天生具有惰性,同时他在人生哲理上指出“懒惰是一切罪恶根源之所在”。对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服务的改革和创新必然经历前期一段痛苦的经历。但是到一定的痛苦底线,就会越来越有幸福感,这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心态的调整至关重要。  

五、新业务新领域的开拓。  

每个律师事务所甚至每个律师都在提倡新领域新业务的开拓,到底怎么开拓,开拓什么就不得而知了。常州律师对于新的法律事务领域的敏感性还不强,部分律师能敏感的感觉到新业务的存在,但是由于自己精力有限不得不半途而废。其实热点永远是我们律师所应该关注的,因为它往往代表新业务新领域的出现。  

六、同行压力(PeerPressure)。  

其实律师服务的改革与创新不仅仅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本身的事情,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也应当参与其中,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应积极鼓励、扶持律师服务改革与创新,树立律师服务的标杆和榜样,然后向其他律师事务所宣传,让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有同行压力能不断进行改革。创新的竞争必然会让整个常州法律服务市场更有活力。  

小结  

律师服务的改革和创新是无止境的道路,但是现今常州律师服务改革和创新的道路能否基于现有律师服务发展的现实,改革和创新的方法是否适当必然影响常州律师服务的发展速度与前景。在改革和创新上我们应当筚路蓝缕,虽苦但终会有甜,它不是我们必须做的,但是我们肯定离不开它。